裁罰案件詳情

裁罰日期
2025-08-04
縣市
桃園市
機構類型
行為人
裁罰對象
蔣聖尹
裁罰依據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
違反第49條第1項第9款規定強迫、引誘、容留或媒介兒少猥褻或性交

事實摘要

於111年8月中至9月初在家中撫摸少女胸部、背部及有性侵之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