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罰案件詳情

裁罰日期
2015-06-22
縣市
台中市
機構類型
行為人
裁罰對象
高敏雯
裁罰依據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

事實摘要

受處分人為托嬰中心托育人員對兒少有身心虐待之行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