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罰案件詳情

裁罰日期
2025-06-17
縣市
桃園市
機構類型
行為人
裁罰對象
高道琳
裁罰依據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
違反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虐待兒少身心

事實摘要

對多名兒少有捏/打臉頰、拉扯 頭髮使其喝水、戳胸口、打手臂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