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罰案件詳情

裁罰日期
2025-06-13
縣市
桃園市
機構類型
行為人
裁罰對象
戴宏恩
裁罰依據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
違反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其他對待或利用兒少犯罪或不正當行為

事實摘要

受處分人以嘴巴親吻及舌頭舔舐兒少,致兒少心生不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