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罰案件詳情

裁罰日期
2025-05-01
縣市
新竹縣
機構類型
行為人
裁罰對象
陳大為
裁罰依據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
違反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其他對待或利用兒少犯罪或不正當行為

事實摘要

行為人於本縣夾娃娃機店內隨機觸碰未成年孩童臀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