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罰案件詳情

裁罰日期
2018-12-19
縣市
桃園市
機構類型
行為人
裁罰對象
范孟璇
裁罰依據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
違反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虐待兒少身心

事實摘要

持棍狀物責打兒童致使大腿及臀部瘀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