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罰案件詳情

裁罰日期
2019-11-13
縣市
桃園市
機構類型
行為人
裁罰對象
黃信嘉
裁罰依據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
違反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其他對待或利用兒少犯罪或不正當行為

事實摘要

於任教期間對多名學生有性騷擾及不當處罰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