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罰案件詳情

裁罰日期
2024-01-03
縣市
金門縣
機構類型
行為人
裁罰對象
歐祥
裁罰依據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

事實摘要

教師歐祥未具備明確事證即於網路社交平台指稱家長之子偽造文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