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罰案件詳情

裁罰日期
2020-04-14
縣市
台北市
機構類型
行為人
裁罰對象
游能豪
裁罰依據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

事實摘要

受處分人利用趁車廂內人潮擁擠對少女○○○為不當之體接觸行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