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罰案件詳情

裁罰日期
2022-06-23
縣市
桃園市
機構類型
行為人
裁罰對象
羅忠聖
裁罰依據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
違反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虐待兒少身心

事實摘要

持保溫瓶、竹子及徒手責打兒童手臂、臀部及背部,致紅腫瘀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