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罰案件詳情

裁罰日期
2022-06-02
縣市
桃園市
機構類型
行為人
裁罰對象
吳紹婷
裁罰依據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

事實摘要

109年11月30日、12月1日及2日腳踩童手等不當行為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