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罰案件詳情

裁罰日期
2022-03-08
縣市
新竹縣
機構類型
行為人
裁罰對象
劉于禎
裁罰依據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

事實摘要

中午哄睡時用力過當,造成案主背部瘀青。